殡葬严禁强制提供选择性服务
去年底,民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各殡葬服务单位要进一步优化殡葬服务内容、程序和标准,大力开展优质服务、诚信服务。今年年初,民政部决定于2010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在全国殡葬系统开展以“优质服务、阳光殡葬”为主题的“优质服务月”活动。
民政部要求,通过此次“优质服务月”活动,实现“阳光服务”,即实现“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接受监督公开”;实现“诚信服务”,即要严格执行价格管理规定,不以任何形式捆绑或强制提供选择性服务,重庆公墓不以任何形式误导或暗示选择不必要的服务和用品,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或拒绝使用自带的非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从15日召开的全市殡葬系统“优质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上获悉,成都市所有殡葬单位都要开展“0113”殡葬工程,保证丧属在殡仪馆能买到100元以内的骨灰盒(坛),1000元以内即能按照基本殡仪服务火化完遗体。此外,殡葬单位在宣传上不得出现“超豪华”、“豪华”、“超高档”等有级差的字样。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市将从重点救助对象起步,逐步扩大到向辖区内所有居民免费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
1000元以内
完成全部遗体火化
“0113”殡葬工程是成都市殡葬行业“优质服务月”的主要活动,并将一直持续下去。“0”表示自愿撒散、深埋骨灰的,可按照不保留骨灰撒散、集中深埋等方式由殡仪馆或者公墓免费对其骨灰进行处理。目前成都市磨盘山公墓、长松寺公墓等都可以提供这项服务,而撒散、集中深埋的范围也在公墓范围之内。
第一个“1”则表示保证丧属在全市所有殡仪馆能购买到100元以内的骨灰盒(坛);第二个“1”表示丧属在殡仪馆花费1000元以内即能按照基本殡仪服务火化完遗体。而“3”则表示丧属在3000元以内即能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墓穴安葬骨灰,个别公墓还能提供1000元以内的以树葬、草坪葬、壁葬为主的骨灰安葬方式。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两个“1”是成都市所有殡仪馆都要做到的,而“0”和“3”则是各公墓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尽量满足。
成都市殡仪馆15日也作出最低消费公开承诺,并详细列出了每项消费的最低收费,表示能提供100元以内的骨灰盒、坛代售,最低骨灰坛费用仅40元/个。能提供1000元以内的馆内全程丧事服务,包括灵车接运费、遗体火化费(B型炉)、遗体抬移费、遗体消毒费、遗体防腐费(3天)、遗体集体停放费(3天)、卫生纸板费、骨灰保护剂费、骨灰坛(瓷坛)、红绸、白绸、火化证费、炉前吹奏费,共计费用984元。而且能提供3000元以内(含3000元)的墓穴、树葬、壁葬销售供丧属选,所有服务项目均提供消费清单和正规票据。
市殡葬协会副会长、长松寺公墓总经理李崇禄也表示将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并能提供3000元以内的墓位。“公墓最低的树葬费用只有800元,而壁葬也在2000元之内。”他介绍说,这些骨灰安葬方式已越来越得到市民的接受。
严禁出现“豪华”等字样
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政府买单
成都市民政局要求,重庆公墓殡葬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成都市殡仪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推广“清单式”服务,坚持基本殡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分开罗列,并向社会公示,所有选择性服务必须实行自愿选择。
此外,殡葬单位在宣传上也有了严格的规定,不得出现“超豪华”、“豪华”、“超高档”、“高档”、“中档”、“低档”等字样,可以以A、B、C或者1、2、3或其他人性化没有级差语言等字样替代,以消除阶层差异,体现对死者的尊敬。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民政部和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加大殡葬惠民力度,从重点救助对象如低保、五保和特殊困难群众等人群起步,逐步扩大到向辖区内所有居民免费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买单。对于节地安葬或者不保留骨灰的,以及土葬改革区自愿火化的,实行政府奖励、补贴,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多层次殡葬救助保障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