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倡导低碳文明环保的殡葬新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工作,专门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各级民政部门狠抓落实,殡葬服务单位紧密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我市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活动主题,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相关部门职责和具体工作措施,加强对公墓、殡仪馆等群众集中祭扫场所的安全监管;大力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设立咨询服务台和服务监督电话,积极倡导殡葬新风尚,做到热情、规范、优质、文明和诚信服务;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介为载体,加强殡葬新理念、法规和惠民政策等宣传;积极探索与推行绿色殡葬,推广生态、环保、文明、节俭的葬式葬法和祭扫方式,依法治理骨灰装棺土葬和借机修墓立碑等不利于殡葬改革的行为,率先推出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新型节地葬法,得到了丧户的广泛认同。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增强各级民政部门和经营性重庆公墓单位依法建设、经营、管理的现代观殡葬理念,积极推进绿色殡葬、科技殡葬、人文殡葬,确保经营性公墓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市人民政厅决定从2011年6月至9月对经营性公墓进行年度检查。在检查中,凡未经批准擅自对外经营的公益性公墓,一律停止建设、停止销售、停止安葬骨灰,违者将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之规定,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