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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重庆公墓 丧葬费补助组织保障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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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16/5/7 |
浏览 |
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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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墓 丧葬费补助组织保障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了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丧葬需求,维护社会公平和谐,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免除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丧葬服务费。组织保障通知如下: 我市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通力协作,切实做好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工作。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要做好审核死者所属类别(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及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出具体证明材料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筹集、拨付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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